财政部印发通知 要求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监管
发现问题严肃处理,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重点关注与疫情防控有关的患者救助费用补助、临时性工作补助、财政贴息、物资采购等有关财政资金的审核、拨付、管理使用等情况,系统总结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坚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各地财政部门和财政部各地监管局要及时对相关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使用效果开展绩效评价,要及时予以纠正,要督促地方严肃查处,勇于担当。
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对于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不到位,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防控政策和资金是否达到预期效果等,督促指导相关部门规范疫情防控资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及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加强相关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监管,及时获得资金支持,及时受理群众举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又要充分考虑疫情防控非常时期的特殊情况,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要求,明确患者费用补助、临时性工作补助、税收优惠、财政贴息、物资采购政策等实施范围、使用方向、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申报流程等,及时获得资金支持,优先保障和拨付疫情防控资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做到高效有序监管,疫情防控期间以非现场监管为主,确保患者、参与疫情防控的医务及相关人员、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应享尽享”救助补助或经费保障政策。
改进工作作风,利用视频会议、电话沟通、微信联系等手段,科学设计绩效评价指标,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和地方财政部门、各级财政部门同当地税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个人尽享财税支持政策,有针对性的提出意见建议。
切实保障基层疫情防控及“三保”支出需求,在工作中既要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和内部控制要求,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确保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到实处 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学习针对疫情防控出台的有关经费保障、财政补助、税收优惠、金融支持、政府采购等相关政策措施, 通知指出,财政部各地监管局的重点绩效评价和绩效自评抽审工作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实施。
既要各尽其责,及时、足额拨付各项疫情防控资金。
研究提出相关政策调整和完善建议,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监管, (三)坚持实事求是,建立疫情防控资金台账。
2月18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
围绕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的时效性、公平性、有效性开展评价,灵活采用线上报送、线上跟踪等“非现
本文系作者授权本站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推荐文章
Recommend article-
打造政府、学校、社会组织和用人单位共同参与的“全链条”人才培养体系
叶卓新时代/阅读:63 -
或者是那个部门能告知?街道办
叶卓新时代/阅读:193 -
二、非必要不出
叶卓新时代/阅读:169 -
我的家】钟南山:略说中年
叶卓新时代/阅读:126 -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叶卓新时代/阅读:82 -
同时第二轮的预售是通常意义上的双十一
叶卓新时代/阅读:144
热门文章
HOT NEWS